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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撰写2014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优秀事迹的通知

2014年10月14日 09:33  点击:[]

关于撰写2014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优秀事迹的通知

 

各学院:

    今接教育厅文件,要求组织编写2014年江苏省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优秀事迹,现把省厅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对特别突出的学生按要求进行撰稿,要求每学院必须至少申报1篇,多者不限,并于20141210日交稿,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梁瑞康信箱。届时学校将组织评委评选,选出3-4篇报省厅,同时将评选校内优秀风采录6-10篇,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附:苏教助中心201436  关于报送2014年度本专科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优秀事迹的通知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4.10.14

 

 

 

 

苏教助中心〔201436

 

关于报送2014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优秀事迹的通知

各高校:

为充分展现并广泛宣传我省高校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自强不息、知恩图报的优秀事迹,经研究,决定编印2014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高校在组织评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基础上,深入发掘并组织编写获奖学生优秀事迹,编写要求请参照附件。

二、先进事迹材料申报对象为获得2014年度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申报数量为本科院校每校2-4篇,专科院校每校1-2篇。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1230日。

四、申报方式:所有稿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邮件中请填写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请在邮件中留下各报送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电子邮箱:zxzx1710@163.com;联系人:田素珍;电话:025—83335173

 

附件:优秀事迹材料结构及文稿要求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1011


附件

优秀事迹材料结构及文稿要求

 

一、个人简介

10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填报,同一类奖项按级别由大到小逐级排列。

范例:×××,男,汉族,×××月生,中国共青团员,××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级学生。曾获人民奖学金一等奖、国家天文台奖学金等,在国家级刊物《××××××年第×期上发表论文1篇。

二、事迹正文

2000字以内,以第一人称行文。

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题目要求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有文内小标题者,文内小标题要求与标题立意相近;正文大标题下要有一段导入语,不要在文章题目下直接列小标题。

事迹要求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文笔流畅,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情感深度。不要面面俱到,从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品德上全面总结,要突出自身的优势,用1—2个小故事或事迹反映学生的特长,让读者记住这个学生的亮点。

三、师长点评

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校领导、学科带头人或知名教授、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写明点评者的单位、身份、姓名),注意对学生进行整体评价,不需要再罗列奖项。

为保证质量并取得真正的引导和鼓励作用,请各高校对学生申报的材料严格审查,请专业人员在文笔方面予以指导和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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