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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2014年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录入的通知

2014年04月29日 09:40  点击:[]

有关2014年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录入的通知

各学院:

经各学院的努力,2014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审查基本完毕,共有747名学生申请江苏省生源地信用贷款。根据苏教助中心〔201413号《关于做好201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精神,2014年下达我校贷款金额指标420万元,现根据各学院申报人数及金额(具体见附表),已超分配指标近20万元。经与省厅沟通协商,同意给我校增加30万元。故对所有申请人的申请金额可按实际申请金额处理。如个别学生再申请,各学院需先报资助中心申请批准后,再给其办理,以防超指标。根据省厅要求,需将所有贷款学生信息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现就贷款学生信息录入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系统网址:http//58.213.129.204/infoms

二、用户名及密码:已发至大家。

三、学院必做工作:资格审查、贷款学生信息录入、查询、贷款申请表打印(一式二份)。

四、要求:

1、专业维护不能随意增减或修改。

2、所填信息务必保证准确无误,同时请注意以下问题:

1)学生的年级、学制问题:注意除专转本的学生外13级应是2年级、12级应是3年级、11级的应是4年级。学制除建筑学、专转本专业外均为4年,建筑学为5年。专转本学生按如下处理:(1)“入学年月”填写专科阶段的入学年月;(2)学制、年级与毕业时间:a.如果是专科第二年参加考试的,“学制”填写4年、“年级”为4年级;b、如果是专科第三年参加考试的,“学制”填写5年、“年级”为5年级; (3)毕业时间根据入学年月和学制推算因留级、休学等原因导致实际在校时间长于学制的,其入学年月和学制不变,年级按实填写。学生班级要填写。

2)市、县(区)选择及工作单位填写问题:市、县(区)一定要准确,否则学生无法贷款,另家庭地址应是居住地址(农村的应是乡(镇)、村、组、号等,城镇的应是街道、小区、楼牌号、室号等)。如共同借款人无工作单位的请填写家庭地址。

3)贫困类型及贷款详细原因问题:贫困类型尽量勿选择其他,贷款详细原因要仔细斟酌填写。

4)移动电话问题,注意如学生有移动电话的,填写在上栏移动电话中,家长有移动电话的填写下栏移动电话中,没有的空白,切勿将学生和家长移动电话互填。

5)必须准确填写即时通讯QQ号,以便今后县区及时联系学生。

3、待所有信息录入完毕且无差错方可上报高校审核,不得误点无需求按钮。

4、贷款期限(7-14年)、程序、金额等务必告知学生。

5、确保523日前完成信息上报工作。

6、本三学生信息录入分东港学院1-4,请按专业录入。

五、贷款流程(请告知学生):

  省中心分指标到学校——学校分指标到院系——学生提交书面申请——学生填写信息采集表——班主任辅导员审核——院系在省资助管理系统“学院登记预申请”——学校审核——省中心审核——高校打印发“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院系打印,校资助中心盖章)——学生回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贷款(一般在720-9月份办理即签订贷款合同,学生需带有效的学生证、高校出具的贷款申请审批表二份、家庭户口薄、本人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9月初学生拿“受理证明”交学校(二级学院收缴)——学校凭“受理证明”录入国开行系统——办理“电子回执”——等待放款(一般11月底左右到学校账号)。

六、外省市生源地贷款问题:

现有湖北省、甘肃省重庆市、陕西省河北省山东省四川省安徽省湖南省青海省广西宁夏福建省海南省贵州省内蒙古北京市上海市云南省山西省江西省、黑龙江、吉林省等开办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外省(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所需贷款条件、必备材料贷款程序等)请到相关省市网站查询。具体由各学院通知已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的学生。如需学校开据贷款证明的,以各省(市)的样表为准,如无样表的可按附件样式开据,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于6月上旬到助学中心盖章。

 

 

 

 附件:外省市贷款证明的样稿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04.29

 

 

 

 

 

 

 

 

 

 

 

 

 

 

 

 

 

 

 

 

 

 

      ­­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编号:

 

     同学为我校(院)      (院)系(    专业)(   )级学生(学号        ;身份证号码              ),学制(  )年,生源地详细地址为(                 )。该同学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学习努力,学业成绩合格。经审查,符合     省(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请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我校(院)学费收缴账户(学校名称:淮海工学院,学校代码:11641,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连云港苍梧支行 账号:440301040008591,账户名称: 淮海工学院,行号:103307044034)。

该借款学生在我校每学年学费为(    )元,住宿费为(    )元。

我校(院) 大学生助学指导中心 (部门)具体负责 省(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联系人: 梁瑞康 ,联系电话: 0518-85895134 ,传真:0518-85895134

特此证明。  

 

淮海工学院

大学生助学指导中心

20140630

 

 

注:此证明一式二份,一份由已入校就读借款人持有,作为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的凭证;一份由学校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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