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的通知
各学院:
截至8月30日除河北、福建、江西、黑龙江等省外,从国开行生源地管理系统查询,我校已有1564人办理了生源地贷款,根据国开行要求,必须在国开行系统录入电子回执后方可发放贷款,现把从国开行系统导出办理生源地贷款学生名单发给你们,请各学院及时收取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必须在受理证明上写明正确学院、学号、专业(全称)、班级,并于9月11日将新、老生受理证明交至资助中心。
另如学生未有受理证明,通知该生向本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索取,特别是校验码,否则无法录入回执。
不明事宜,请电话联系。
资助中心
2014.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