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关爱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真正解决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和学习上的问题,确保他们顺利入学、安心生活,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参加人员:
校领导、学生处处长、各学院相关领导
二、资助原则:
1、“统一政策,专款专用”;
2、实事求是;
3、公开、公正、公平。
三、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代表产生办法
各学院2020年10月7日下午16:00以前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名(样表附后),学生处研究确定6名由校领导看望;其余困难新生由学院自行看望。
四、看望时间:
苍梧及通灌校区:2020年10月8日 晚上
宋跳校区:2020年10月8日 下午
五、资助标准:
1、校领导看望新生每人1000元生活补贴及生活大礼包。
2、学院自行看望的困难新生看望标准由各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经济困难程度自主决定,学校按照每人1000元进行补贴。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