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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地区高校教师心理教育与咨询成长小组章程

2014年03月10日 11:03  点击:[]

一、宗旨

通过共同学习、讨论心理学理论、技术与心理咨询案例,在相互支持、互动沟通、自我开放的氛围中共同学习和成长,促进连云港地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建设,为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二、组织机构

连云港地区高校教师心理教育与咨询成长小组以淮海工学院心理教育与咨询成长小组为基础组建。组长由淮海工学院学生处处长担任,负责成长小组的管理和监督,副组长由淮海工学院学生处副处长担任,负责各学校与各学院之间的协调工作。成长小组下设督导组和秘书处,督导组由具有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专业委员会认证的注册心理师及淮海工学院所聘请的校外兼职心理咨询师组成,负责鉴定小组成员是否初步具备接待心理咨询的能力及咨询案例的督导。淮海工学院学生处心理中心担任秘书处的工作,负责成长小组具体活动的落实。

三、成员的遴选与退出

(一)遴选

1、遴选的基本标准

(1)热爱心理教育与咨询工作,有自我成长的意愿,并在自我成长的基础上有志于投身到助人自助的心理咨询工作实践中。

(2)分管或具体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心理学相关专业基础或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原则上应为高校教师。

(3)具有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潜质;

(4)由具有一年以上组龄的成员推荐,并经全体成员正式讨论后通过。

(5)为照顾校际间的平衡发展,也可适当邀请尚未加入现有小组的高校教师参加。

2、遴选的基本程序

小组成员由个人申请、专业人员考核、小组讨论审定。

(1)个人申请:填写成长小组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

(2)专业考核:由秘书处组织专业人员对申请人进行专业考核

(3)小组讨论审定:小组成员根据总体情况审定申请人是否适合加入小组。

(二)退出

1、退出的形式:

小组成员退出小组采用自愿退出和小组劝退和小组清退三种形式

(1)自愿退出:小组成员可以遵循自身意愿主动退出小组。

(2)小组劝退:小组成员在一学期中有1/3时间不能小组活动时,或者工作性质与小组目标不相吻合时,小组将启动劝退机制。

(3)小组清退:当小组成员出现泄密、人身攻击、私自录音、录像等违反伦理原则的行为时小组将启动清退机制。

2、退出的程序

(1)自愿退出的程序:本人在小组中说明或委托秘书组代为说明

(2)小组劝退的程序:当某成员在一学期中有1/3时间不能参加小组活动,给小组动力带来消极影响时,经小组讨论后将启动劝退机制。

(3)小组清退的程序:当小组成员出现违反伦理原则的行为时,当即在随后的小组中取消其成员资格。

3、相关说明:

对于1/3时间的界定,不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出差;

(2)参加校级会议

(3)参加院级或部门会议

(4)应急情况,指成员本人、家庭或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四、组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小组成员定位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骨干团队,将享受以下权利:

1、优先选拔参与心理健康课程的教学工作;

2、优先选拔参与心理咨询工作;

3、优先选派参加省内外业务技能培训,并在培训费用上给予支持。

(二)义务

1、参加心理咨询值班;

2、参与校级层面上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五、工作目标及接访资质的认定

争取用2-3年内为连云港地区每所高校培养至少一名合格的心理咨询师。新承担心理咨询工作的小组成员的资质在个人提出申请的基础上由督导组认定。

六、活动的频率、内容

(一)频率

小组每周活动一次,每次2小时,具体时间为每周五上午9:00-11:00,小组活动正常进行时不再发活动通知,因故不能参加者请向秘书组请假。

(二)内容

小组活动内容定位于专业技术的成长与提高,主要分为两大部分:

1、咨询案例的集体督导

新承担心理咨询工作的小组成员必须在小组中报告自己的咨询案例,接受小组的集体督导。小组成员至少要参加集体督导三个环节中的一个(分享感受、提问、个案概念化)。

2、心理知识、技术学习的分享

成长小组立足于互帮互学,小组成员每学年需要在小组中分享自己的学习内容至少1次。

七、小组成员发言的规则

(一)发言围绕活动主题。

(二)活动期间所有话题都是公众话题,不进行“窃窃私语”。

(三)发言时只觉察自己,不评价或分析他人。

(四)案例督导或案例讨论时不评价咨询师的做法,只谈论针对这个案例自己会怎么做,也不把自己以前做的案例带进来做比较。

(五)小组活动期间将手机调成振动或静音。

(六)小组将对违规者进行“惩罚”(每次10元人民币),对“举报”或制止违规行为者进行“奖励”。

本章程自正式公布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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