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规划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年度及学期专项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构建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四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
2.负责组织指导各学院开展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向大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指导与咨询服务,保证心理咨询工作有效运行。
4.健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组织实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5.组织开展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
6.负责组织心理健康普查与心理筛查,建立健全大学生心理档案。
7.加强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的精准支持,建立“四级”预警防控体系。
8.建立学校与医疗机构转介诊疗的绿色通道,做好对心理危机学生的跟踪服务及危机后支持性辅导。
9.组织开展专兼职师资队伍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培训。
10.加强心理委员的预警、助人等能力建设。
11.完成校、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