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3月份勤工助学月考核汇总表的通知
各用工单位:
请各用工单位于下周二(4月1日)将2、3月份书面勤工助学月考核表(做在一起)送至助学中心,同时发送一份电子稿至梁瑞康信箱。
2、3月份勤工助学从2月20日算起,小时报酬同以前,即每小时5元,月最高标准200元。本次由于2、3月份一起发放,故注意本次发放最高额不得超过300元。
另外,未交勤工助学推荐表、协议书的单位,需将推荐表、协议书一同报送至资助中心备案。
特此通知。
学生处助学中心
201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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