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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通知

2021年03月10日 09:20  点击:[]


各学院、用工单位:

经过各部门申报、学生工作处处务会讨论,确定2021年勤工助学设定固定岗位数。

1、疫情原因本学期勤工助学现场招聘会取消,采取学院推荐、用工单位预约面试的形式落实勤工助学上岗人员。

2、学院在原来建立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档案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组织特别困难的学生填写本年度《江苏海洋大学勤工助学推荐表》(一份由学院发放)并发放《江苏海洋大学大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一式三份由学院发放),以学院为单位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3、采取学生联系用工部门灵活的方式应聘,用工部门录用学生后和学生签订《江苏海洋大学大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由学院发放),另外为了保证勤工助学设岗换员工作的正常进行,请各用工单位在开学后不要自行安排学生上岗,不要私自给未经学院推荐的学生发放推荐表等材料,未经学院推荐的学生一律不得上岗。招聘结束后将推荐表和协议书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议书需加盖用工单位印章。

4、本学期勤工助学确定上岗的学生于3月15日后上岗,报酬从3月15日开始发放。

5、对于一些特殊岗位需要特殊人员的部门,如本次未招聘到合适人选或未招聘满额的,以后再通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有关学院协调解决处理。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3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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