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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2014年度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贷款余额发放的通知

2014年11月20日 15:53  点击:[]

有关2014年度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发放的通知

 

各学院:

2014年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日前江苏省教育厅已经批复且资金到位(国家助学金按学期划拨),现就发放做如下安排:

一、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享受人选需要调整的,各学院要严格按评选条件、流程进行调整,被调整人员需写书面材料,学院进行审批,同时报送一份书面材料至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二、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国家奖学金(本年国家奖学金教育部正在评审中,评审结果未下发,但为了今年奖助学金统一发放,故采取先发放,如教育部对某个学生未批准,将采取退回方式处理)、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学生本人。有欠费的学生请在收到款项后由个人及时到财务处收费科或到圈存机交纳欠费

三、国家助学金的发放。

今年国家助学金分三次发放,第一次于201412月初发放,本学期助学金一次性发放(享受4000元的发放2000元,享受3000元的发放1500元,享受2000元的发放1000元);第二次于20154-5月发放(毕业生剩余的1/2一次性发放完毕。非毕业生按每人剩余500元标准发放【享受4000元的发放1500元,享受3000元的发放1000元,享受2000元的发放500元】);第三次于11月份(非毕业生每人500元)发放,根据学生参加公益活动考核情况发放。

四、请各学院于1125日前将国家助学金录入财务管理系统酬金发放中(选择 国家助学金,项目代码4401011000X,摘要 XXX学院2014年国家助学金第1次发放明细表),自行打印二份发放明细(一份自行保留,一份经院副书记、经办人签字后交校资助中心),同时在酬金发放记录中查看并导出发放明细(电子表格),原样发至梁瑞康信箱,另外打印、导出完毕后请及时删除本条记录(说明:此项工作部分学院已完成)。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由校资助中心负责录入财务管理系统中(项目国家奖学金,项目代码4401007000X,届时将发放明细发至各学院。

五、各学院要将发放办法及时告知有关学生,无异议后按要求进行操作。要严格按《新增助学金发放管理办法》淮工院发[2011]44文件精神组织落实受助学生参加公益活动,按文件要求进行严格考核,对于未达到标准要求的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于批评教育后仍未改进的将取消其享受资格,停发或追回助学金。

六、2014年生源地贷款大部分已到账,正由财务处办理欠费冲抵工作,冲抵欠费完毕后,有余额的将发至学生银行卡中。届时将贷款学生及有余额学生名单发至各学院,同时请各学院告知有关学生查询。

七、海洋学院蓝海助学金本学期第二次发放(每人500元)将与国家奖助学金同时发放,请告知相关学生。

八、由于发放项目等较多,另因以前出现不少学生对发放奖助金情况不清楚等原因,由此请各学院务必从财务系统导出各类发放明细表,组织学生逐一签名,确保学生明白发放了那类奖助金(几年来学校始终要求组织学生签字环节,但有的学院未有执行,学校将于12月底将对奖助学金发放签名情况进行抽查)。请各学院督促有欠费的学生在收到款项后及时到财务处收费科或到圈存机交纳欠费

九.请未完成贫困生认证工作的学院,须于11底完成,并到资助中心盖章确认。

未尽事宜,请联系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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