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工学院“德慧奖学金”评选办法
朱德堂系淮海大学八五级工业企业管理专业毕业生,妻子丁慧系八七级应用电子专业毕业生。大学毕业后朱德堂从事律师工作二十年,曾获得江苏省优秀律师称号,一级律师职称,现任北京德恒(南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丁慧也曾经从事律师职业。为了感谢母校的培育,履行校友的社会责任,促进母校的法学教育,他们夫妻拟出资设立“德慧奖学金”,以奖励母校法学专业的优秀人才。根据淮海工学院和朱德堂签订的“德慧奖学金”协议,特制定“德慧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品学兼优的法学专业三、四年级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三年级学生
1、遵纪守法,思想品质好、综合素质高;
2、大二下学期与大三上学期连续两次获得校三等或三等以上奖学金;
3、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实践工作;
4、当年未受过学校、学院处分或通报批评者。
(二)四年级学生
1、遵纪守法,思想品质好、综合素质高;
2、大三下学期与大四上学期连续两次获得校三等或三等以上奖学金;
3、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实践工作;
4、通过当年的国家司法考试或法学专业研究生考试。
5、当年未受过学校、学院处分或通报批评者。
三、奖励人数与标准
自2014年起,“德慧奖学金”每年5万元,暂定为五年。
法学专业大三、大四两个年级各设5个名额,每人每年5000元,共计50000元;
四、评选程序及相关说明
由校学生处和法学院成立“德慧奖学金”评审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1、学生本人申请,法学院对学生在校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获奖等方面进行审核,并确定初步名单;
2、校评审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最终获奖人选,并由学生处将学生获奖信息报朱德堂夫妻备案;
3、每年4月份进行评定,5月份由学生处、法学院共同举行颁奖仪式并发放该学年度的奖学金;
4、由于德慧奖学金和国家奖、助学金额度都比较大,因此,最近一次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不参评德慧奖学金;德慧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不参加下一次的国家助学金的评定;
5、“德慧奖学金”评选办法由朱德堂夫妻与法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德慧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德慧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本人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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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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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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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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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2寸免冠) |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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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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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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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何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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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情况 |
家庭户口 |
A、城镇 B、农村 |
家庭人口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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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月总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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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月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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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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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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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与本人 关 系 |
工作(或学习)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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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校 学 习 成 绩 与 表 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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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保证以上所填情况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申请奖助学金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副书记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盖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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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三份,学校、学院、朱德堂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