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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工学院“则泰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2013年03月08日 16:51  点击:[]

 

为支持淮海工学院测绘工程学院的人才培养,促进企业与高校间深层次和全方位的合作,北京则泰集团公司决定在淮海工学院测绘工程学院捐资设立“淮海工学院则泰奖学金”(简称“则泰奖学金”)。具体评选实施办法如下:

一、评审组织机构设置

设立则泰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北京则泰集团公司和淮海工学院测绘工程学院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具体评审工作。

则泰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北京则泰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担任,副主任由淮海工学院测绘工程学院分管领导担任。评审委员会下设奖学金评选工作办公室,评审委员会负责获奖学生名单的审定。则泰奖学金”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淮海工学院测绘工程学院,具体负责申请学生的材料汇总、候选人初评、表彰会筹办、奖金的发放等各项日常工作。

二、奖学金评选范围

凡在淮海工学院测绘工程学院学习,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系统、海洋技术和海洋资源开发技术专业的本科生,可以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1. 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良好;

2.热爱所学专业,研究和实践能力强,在专业上有发展潜质;

3.积极参加各种创新活动,注重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在省级以上各类大学生创新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 在过去一年中受到国家和学校相关资助和奖励较少者、特困特优或者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同学优先;

5. 本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每年评选“则泰奖学金”获得者15名左右,获奖学生一次性奖励1000/人。

五、评选表彰的流程

()每年11月份,公布“则泰奖学金”评选的具体工作部署和评选条件,由学生根据自身条件填写《淮海工学院则泰奖学金申请登记表》,自行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选条件遴选候选人,经过认真考察后,签署意见报评选工作办公室初审。

()奖学金评选工作办公室对学院申报的候选人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建议名单,公示后报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终审确定。

()当年12月份,学校邀请北京则泰集团公司的有关领导参加获奖学生颁奖仪式,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获奖学生的《淮海工学院则泰奖学金申请登记表》存入学生档案,表彰文件及相关材料由北京则泰集团公司和学院分别归档。

六、其它

在招聘毕业生时,北京则泰集团公司优先考虑录用“则泰奖学金”获得者。

七、本办法由“则泰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淮海工学院“则泰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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