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工学院学生处文件
淮工学生处发〔2014〕10号
关于做好2014级新生“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确保2014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苏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工作的通知》(苏教助〔2014〕5号),要求切实做好新形势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14级新生顺利入学开设“绿色通道”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情系贫困学子,服务周到及时,确保每个贫困学生顺利入学。
二、根据《淮海工学院贫困生培养费减免实施办法》,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持有三级(县、乡、村)特困证明的烈士子女、孤儿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生处审核,校领导审批可分别减免培养费4000元、3000元,学生可凭申请审批表到财务处办理减免手续。
三、由相关学院、财务处、学生处及时做好江苏省圆梦助学金结算工作,由相关学院派专人带学生至财务处直接办理学费等结算工作(交纳圆梦助学劵,助学劵需注明学院、专业),并负责将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专业、毕业高中名称学号、班级等内容以电子表格形式发至梁瑞康信箱(9月10日前)。
四、经与公寓用品提供公司洽谈,将免费提供几套公寓用品,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持有三级(县、乡、村)特困证明的烈士子女、孤儿等学生可向本学院提出申请,经各学院领导审批,学生处审核后,凭审批表到公寓用品发放处领取公寓用品。
五、做好由教育部、中国电信、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发起的“飞Young青春,翼起梦想”助学计划手机发放工作。我校共有200部,采取由各学院根据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进行推荐,届时统一发放(此项工作届时再通知办理)。
六、畅通缓交审批渠道,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1、对家庭经济困难且已在家乡所在地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各学院可按贷款金额直接为学生办理缓交手续,同时要及时收取贷款受理证明(需在证明填写正确的学院、专业、学号、班级),以电子表格登记贷款学生有关信息(内容见绿色通道执行情况统计表),9月11日开始由资助管理中心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办理贷款电子回执录入手续。另对于非国开行贷款省份(河北、江西、福建等)需办理书面回执的,请及时到绿色通道办公点(本部事物中心)办理盖公章等手续。
2、凡持有三级(县、乡、村)特困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不能及时交清费用者,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缓交申请,经各学院领导审批,学生处、财务处审核后,凭暂缓交费申请审批表到交费处办理入学有关手续。
七、加大在新生中宣传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力度,及时为学生服务。
八、扩大新生助学金评定比例,具体操作将与高年级学生同步进行。
九、各学院要及时收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认真进行核实与了解。
请各学院及有关部门要认真了解情况,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一:淮海工学院2014级贫困学生减免培养费申请审批表
附件二:淮海工学院2014级新生暂缓交费申请审批表
附件三:淮海工学院2014级新生公寓用品资助申请审批表
附件四:淮海工学院教职工子女减免培养费申请审批表
附件五:绿色通道执行情况统计表(见另一附件)
二○一四年九月一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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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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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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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费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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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减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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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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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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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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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原 因 |
个人签名: |
班 主 任 意 见 |
班主任签名: |
学 院 意 见 |
(明确减免金额) 主管领导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学 生 处 意 见 |
领导签字及(公章): 年 月 日 |
学 校 意 见 |
主管院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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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工学院2014级贫困学生减免培养费申请审批表
本表一式三份,财务处、学生处、学院各一份。本表由各学院负责印制。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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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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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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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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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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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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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 交 原 因 |
家长及学生本人签字: (须附相关证明) 年 月 日 |
所 在 学 院 审 批 意 见 |
缓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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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交期限 |
年 月 日 |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学 生 处 意 见 |
签 字: 年 月 日 |
财 务 处 意 见 |
签 字: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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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工学院2014级新生暂缓交费申请审批表
本表一式三份,财务处、学生处、学院各一份。本表由各学院负责印制。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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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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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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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费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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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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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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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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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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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资 助 原 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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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主 任 意 见 |
班主任签名: |
学 院 审 批 意 见 |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学 生 处 意 见 |
签 字: 年 月 日 |
发 放 情 况 |
签 字: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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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工学院2014级新生公寓用品资助申请审批表
本表一式四份,学生处、财务处、学院、公司各一份。本表由各学院负责印制。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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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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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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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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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家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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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学生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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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职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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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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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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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生 所 在 学 院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人 事 处 审 核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学 生 处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学 校 意 见 |
年 月 日 |
财 务 办 理 情 况 |
年 月 日 |
备注 |
本表一式三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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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工学院教职工子女减免培养费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