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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年03月25日 09:56  点击:[]

为进一步做好2024-2025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报:

1. 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一等助学金为2350元,二等助学金为1850元,三等助学金为1350元。

2. 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按照2024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名单发放。如有学生退学、休学等或其它特殊情况,请填写《2024-2025学年春季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变动人员名单》(附件1)。

二、关于退役士兵助学金申报:

1. 申报条件

1)原我校退役士兵、退役复学学生及专升本中有服义务兵役经历的在校生,均可申请。

2)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助学金”均属国家助学金,不能重复获得。如果学生已获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不得再重复申请“退役士兵助学金”。申请学期学生必须正常在籍,如休学、退学等也不能申请。

2. 资助标准

退役士兵助学金统一按照每学期1850/人。

3. 申报工作流程

1)请各学院、各班级认真摸排在校退役复学学生,对在校退役复学学生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在校全日制退役复学学生提交退役证书复印件、填写《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提出退役士兵助学金申请。

(注意:所有在校的退役复学学生均需要提交申请,退役士兵助学金一学期一申请。)

4. 工作要求

1)本通知涉及到的退役复学学生基本信息,请各学院、各位老师务必注意保护学生信息数据安全,要“一对一”与学生核对信息,切勿大范围直接公布学生基本信息。

2)各学院、各班级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相关政策宣传,退役士兵助学金申报工作关系广大退役复学学生的切身利益,退役士兵助学金一旦漏报,不能补报!!!请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知晓政策,并切实做好情况摸排和数据的统计核查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不漏一人!

三、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328日下午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以及退役复学学生的《退役证书》复印件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渊北楼162)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发放。

无变动请零报送,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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